环境保护部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 | |
发布时间:2017-05-05 15:34:54 | |
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个城市“散乱污”企业清单,环境保护部通报较为突出的“散乱污”企业集群:
河北省石家庄市富村镇、高邑镇有各类小型铸造厂约60多家,这些铸造厂大多采用燃煤做为燃料,熔炼炉产生的废气未经脱硫除尘处理,直接排放。邯郸市冀南新区城南办事处和光禄镇聚集了300余家废塑料加工企业,均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保定市高阳县龙化乡聚集近60家小塑料制品加工厂,均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产生的有机废气未经处理随意排放。廊坊市三河市和香河县共有各类小型家具生产作坊600多家,且大部分没有环保审批手续,也没有污染治理设施。
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丁里长镇、郭屯镇、侯咽集镇等乡镇分散着200余家塑料颗粒厂,大多都没有办理环评手续,产生的有机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牡丹区胡集镇、大黄集镇、沙土镇共有100余家小型胶合板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未经收集和有效处理,直接排放。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有各类小型家具生产企业约70家,木器加工小作坊100余家,这些家具木器加工点大多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未经收集和有效处理,厂区周边气味明显。
环保部要求相关地方进一步聚焦“散乱污”问题,传导压力、多措并举,加大排查力度,坚绝不留死角,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尽快清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并确保关停取缔到位,切实推动空气质量改善。 4月30日,23个督查组共检查282家企业(单位),发现175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62.1%。存在问题的企业中,“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的60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19个,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3个,存在VOCs治理问题的6个,燃煤小锅炉未取缔的2个。
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个城市上报的“散乱污”企业清单,环境保护部再次通报一批较为突出的“散乱污”企业集群:
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旺村镇附近聚集了近100家小金属冶炼厂,以废铝为原料,使用烟煤为燃料,大部分企业未安装环保处理设施,烟尘直排;保定市雄县龙湾镇、双堂乡等乡镇有近100家废塑料加工作坊,均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没有任何环保处理设施,废气直接排入环境;在沧州市任丘市吕公堡镇附近,集聚了142家焊接制造小企业,大部分企业均未安装环保治理设施;沧州市任丘市辛中驿镇、北汉乡等乡镇集聚有近80家小喷涂作坊,大部分企业均未安装环保治理设施,露天喷涂,VOCs等废气直接排放。
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先锋办事处、大辛庄办事处集聚了80余家以电机壳铸造为主的小铸造厂,大部分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使用煤炭或焦炭为燃料,均没有安装环保治理设施;菏泽市东明县马头镇有近70家胶合板生产作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未经收集和有效处理,直接排入环境;德州市武城县鲁权屯镇集聚了近80家玻璃钢加工作坊,无任何环保治理设施,产生的粉尘和废气直接排放。
河南省郑州市经开区祥云、京航和九龙等办事处附近集聚了100余家以木门加工、家具制造为主的木制家具制造小作坊,均没有任何环保治理设施;开封市兰考县南彰镇和孟寨乡有80余家板材加工作坊,均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产生的废气直接排放;安阳市林州市姚村镇附近集聚了近80家以生产汽车零配件为主的机械加工、铸造厂,主要以煤炭为燃料,废气直接排放。
环境保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散乱污”企业集群整治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第一阶段的重点,希望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彻底排查,集中摸底分类,对有条件的企业进行限期搬迁或整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治理无望的“散乱污”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停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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