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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7-12-08 16:50:38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我厅组织编制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现已完成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根据国家和我省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标准文本印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7年12月20日前反馈我厅,逾期视为无意见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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